百貨商店老闆賣汽車借款假藥1078盒判1年
  本報訊 昨日,記者從海口美蘭法院獲悉,一預防癌症食品廣東籍男子在海口海甸島開商店經營百貨用品、乳製品等,在沒有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,該男子就在商店里賣藥。經認定,查獲的1078盒藥品屬於假藥。3月,法院以銷售假藥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年。隨後,海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批假藥予以沒收並罰款53788元,張某已經分4次將罰款全部繳納。
  美蘭法院審理認為,張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規定,未取得《藥品經營許可證》而銷售進口藥品,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藥罪。鑒於張某當庭自願認罪,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。據此,法院以銷售假藥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餐飲連鎖總部設備年,並處罰金5萬元。
  記者 劉凡靜 通訊員 王祿文  (原標題:百貨商店老闆賣記憶體假藥1078盒 判1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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